一、学校简介
西北民族大学坐落于“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兰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学府,隶属于国家民委,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国家民委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是甘肃省确定的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
学校前身为1950年8月成立的西北民族学院,2003年4月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2007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设有西北新村校区、榆中校区和附属医院、附属中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校园总面积1776亩,总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图书馆藏图书文献等416万余册/件(含电子图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亿余元。历经七十余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黄土地”和“黄河”为表征,以“朴实无华,甘于清贫,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和“志存高远,奔流不息,百折不挠,勇往直前”为核心的西北民族大学精神,为国家培养了20万余名各级各类专门人才。
学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设有25个教学科研单位,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个门类,有本科专业7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8个,硕士学位授权交叉学科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7个,中国语言文学学科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师生3万余人。
学校拥有“国家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集体”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全国劳动模范”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甘肃省拔尖领军人才3人,甘肃省领军人才15人,国家民委领军人才14人。有省部级重点学科27个,在甘肃省“双一流”学科建设中,民族学为优势学科,中国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民族信息技术、生物工程为特色学科。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66门,是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单位。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二、报名要求
(一)凡符合《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
(二)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参加我校专业课考核。
三、招生专业及专业课考核方式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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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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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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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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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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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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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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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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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及要求:
1.考试内容:素描头像、色彩静物写生各1幅。
2.画幅尺寸:8开。
3.工具:素描工具为铅笔、碳铅;色彩工具为水彩、水粉、丙烯。
4.要求:构图完整;比例、结构、透视准确;空间、明暗、体积、质感等表现能力良好。
5.请考生提供可以证明该作品为本人独立完成的视频或图片资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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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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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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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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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管弦专业设置(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小号、圆号、长号、大号)
西洋管弦考核内容:
1.演奏练习曲一首
2.奏鸣曲或无伴奏一首
3.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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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管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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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器乐专业设置(竹笛、唢呐、笙、民族打击乐、马头琴、二胡、古筝、古琴、扬琴、琵琶、阮)
中国民族器乐考核内容:
1.演奏练习曲一首
2.中国乐曲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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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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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考核内容:
1.巴赫赋格作品一首
2.肖邦练习曲一首
3.贝多芬或莫扎特奏鸣曲一首(第一乐章)
手风琴考核内容:
1.练习曲一首
2.复调作品一首
3.自选曲目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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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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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考核内容:
1.德国艺术歌曲一首
2.意大利艺术歌曲一首
3.歌剧片段一首(作品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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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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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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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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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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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考核内容:
1.舞蹈综合素质测试
舞蹈基本功、个人技术技巧
2.剧目片段表演
剧目片段表演(3分钟以内)舞种不限
3.总分满分300分,其中舞蹈综合素质测试占55%,剧目片段表演占45%,考试时将按百分制打分,总分计分办法如下:总分=(舞蹈综合素质测试×55%+剧目片段表演×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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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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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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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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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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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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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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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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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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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业课考核材料提交方式
(一)提交材料
请申请入学的考生于2024年5月25日前,将专业课考核资料发送至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2462200558@qq.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港澳台联招考生报名”字样。
(二)审核
2024年5月25日-6月5日,学校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结果提交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并于6月10日前将专业课考核合格名单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
(三)报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不合格或没有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不得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
五、入学及在校管理
(一)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新生入校后须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管理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六、奖学金制度
所有学生均可按照西北民族大学奖学金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和学校设置的各类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
七、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发现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考生,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八、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西北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九、收费标准
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6900元/生·学年。住宿费用根据甘肃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酌情填报。
(二)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西北民族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2938568)。
(三)联系方式
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邮编:730030
电话(传真):0931-2938300
E-mail: 2462200558@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xbm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s://www.xbmu.edu.cn/zsxx/
本简章由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或港澳台联招办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